找回密码
 加入W10
查看: 29|回复: 2

依规划转流程优化 青岛市住建局完成直管公房维修资金移交工作

[复制链接]
TONY 发表于 2025-12-23 15:11:4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源: 信网

  责编:陆云琦

  2025-12-19 21:14:53

  今年以来,为切实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筑牢资金安全防线、维护业主合法权益,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担当作为,将直管公房维修资金移交工作摆在重要位置,通过多轮会商、精准对接、高效协调,与市物业主管部门顺利完成移交。

  聚焦难点堵点,系统部署推进移交工作

  针对直管公房维修资金交接核心事宜,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房屋产权处牵头市房地产事业发展中心与市物业中心多次召开会议,明确移交程序、资料清单及责任分工。围绕优化缴存路径、简化办事流程关键环节,就资金管理模式、信息确认机制、后续问题处置等难点堵点达成共识,形成闭环工作机制,确保移交工作高效落地。

  强化协同联动,严守规范透明移交底线

  依据《关于印发山东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鲁建物字〔2020〕7号)“出售公有住房的维修资金,应当在完成核对后,由财政部门或者其他管理部门划转到当地物业主管部门进行统一管理”的规定,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全面梳理直管公房维修资金房屋明细与资金数额,严格落实账实相符要求,精准编制移交清册,按照“成熟一批、移交一批”原则,稳步推进移交工作。

  工作成效显著,筑牢资金安全与权益保障屏障

  近期,青岛市物业中心完成系统升级改造,具备维修资金接收条件。截至目前,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已全面完成1588户直管公房维修资金及利息划转工作,实现存量资金全部规范移交。同时,通过建立区房管部门与市物业中心数据共享机制,优化新增直管公房维修资金交款流程,自今年8月起,新增资金已实现直接缴入市物业中心指定账户,切实保障了维修资金安全与业主合法权益。文/记者 耿润

  [来源:信网 编辑:陆云琦]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头像被屏蔽
有木有 发表于 2026-01-14 10:21:00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尚巨-潜行者 发表于 2026-01-14 12:06:51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这样的真实交流,比单纯的广告有意义多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加入W10

本版积分规则

小黑屋|SEO|RPA|网站地图|W10站长论坛 ( 苏ICP备2021017012号-4 )

GMT+8, 2026-1-14 15:17

免责声明:本站信息来自互联网,本站不对其内容真实性负责,如有侵权等情况请联系362039258#qq.com(把#换成@)删除。

Powered by Discuz! X3.5 W10 bbs.w10.cn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